在區域網路上共享 iTunes 資料庫
區域網路上最多可有五部電腦互相共享其 iTunes 資料庫。在共享的電腦和 iTunes 都是開啟的狀態下,網路上的其他人都可以播放其共享項目,但無法將共享項目輸入他們的資料庫中。
若您想從家庭網路上其他電腦中的 iTunes 資料庫輸入項目,您可以啟用「家庭共享」。
音樂共享僅限於個人使用。
與其他電腦共享您的資料庫
請選擇 iTunes >「偏好設定⋯」,按一下「共享」,然後勾選「在我的區域網路上共享我的資料庫」。
選擇您要共享的項目。
若想要求使用者先輸入密碼之後才能看到您的共享項目,請勾選「需要密碼」,然後輸入密碼。
若您選擇共享整個資料庫,在網路內設定為尋找共享資料庫的其他電腦上,您的資料庫的名稱將會出現在這些電腦的「資料庫」彈出式選單(「家庭共享」下方)。若要更改別人看見的名稱,請選擇 iTunes >「偏好設定⋯」,按一下「一般」,然後在「資料庫名稱」欄位中輸入新名稱。
從共享的資料庫裡播放項目
從 iTunes 視窗上方附近的「資料庫」彈出式選單中選擇資料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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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要播放項目,請執行下列其中一項操作:
選擇項目,然後按一下「播放」按鈕 。
在項目上按兩下。
關閉共享
選擇 iTunes >「偏好設定⋯」,然後按一下「共享」。
取消勾選「在我的區域網路上共享我的資料庫」。
您可以共享影片、廣播電台連結,以及 MP3、Apple Lossless、AIFF、WAV 和 AAC 檔案。您無法共享從 Audible.com 購買的節目或 QuickTime 聲音檔案。